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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未央法院:“收、保、调、确、执”一站式解纷机制 让纠纷到“我”为止

发布时间:2024-11-21 16:48:16 来源:中国报道

为进一步优化矛盾纠纷多元解纷机制,西安未央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积极探索“收、保、调、确、执”一站式解纷机制,从物理空间上解决收案、诉前保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执行环节的衔接,从制度建设上将执行从诉讼后端推向解纷前端,让纠纷能“解”也能“结”。

收案:评估分流,答疑解惑挺在前

中心可以直接受理诉前保全和诉前调解两类案件,并在诉前阶段建立中立评估机制,通过阐明诉讼风险、法律规定、证据要求等内容,引导当事人建立诉讼风险意识,选择合理纠纷处理方式,深化诉前阶段对矛盾纠纷的一次分流,避免草率起诉。对于坚持起诉的,积极引导当事人进入诉前调解,尽可能适用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化解矛盾纠纷。

保全:以保促调,执行法官来把关

对于申请诉前保全的案件,直接由中心执行法官受理和审查,并同步向当事人发出《诉前财产保全告知书》《涉诉知识产权纠纷公益咨询告知书》等材料,确定当事人调解意愿。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做到应保尽保,坚持开展全流程释法说理工作,推动“以保促调,以保促执”。

调解:审执共调,合理合法可执行

利用一站式纠纷化解模式突破只有审判力量指导诉前调解的局限性,将执行力量向调解端叠加,实现审判力量和执行力量共同参与现场调解指导,确保调解工作高质高效,避免出现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不利于执行的情况。调解成功的案件在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的同时,向当事人发出《自动履行告知书》,书面释明违约成本,督促其自觉履行相应义务,努力实现“一案结,多案消”。

确认:职能延伸,主动履行有保障

调解成功的案件经当事人申请,优先启动司法确认程序,由中心的审判团队受理,让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执行法官连同调解员持续对义务人进行一次督促履行,在这期间任何时间节点履行完毕的案件由权利人签署《履行完毕确认书》,义务人则可申请法院向其发出《履行完毕告知书》,让履行无后顾之忧。

执行:督促前置,整体把控不拖延

因义务人未能按期足额履行导致权利人申请执行的,中心的执行法官团队充分发挥了解案件情况、掌握当事人情绪的优势,在受理执行案件前3日内进行二次督促履行,穷尽一切手段通过非强制性手段让更多当事人自动履行相应义务。对已有案件在执、有历史执行案件、有明显推诿等不利于当事人实现权利的情形的,立即由中心执行团队立案受理,转入强制执行程序。

自10月28日“收、保、调、确、执”一站式解纷机制运行以来,中心共计接收各类纠纷300余件,成功化解240余件,其中45件在执前履行完毕。下一步,未央法院将树牢“案件到我为止”理念,继续完善“收、保、调、确、执”一站式解纷机制,整合解纷力量,优化解纷程序,推动执行力量从受理到执行的全流程、全方位覆盖,推动实现“纠纷一次性、实质性解决”,以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平 张晨)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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