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向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徐向云法官送来一面书写着“公道执法、公道人心,廉洁高效、倾心为民”的锦旗,以此表达对徐向云法官的衷心感谢。
2019年3月1日,被告冯某在原告某建筑机械经营部购买了电机、切断机、齿轮油等物品,销售单中详细记载了货物名称、数量、单价及金额,并由被告签字确认。然而,被告仅支付3000元货款,仍欠25395元未付,在多次催要无果后,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其给付剩余货款并支付延迟支付的利息。
审理过程中,双方各持己见,分歧较大,被告坚称自己已付清货款,并指出原告提交的证据仅为销售清单,并非欠条,无法证明其未付货款。同时,被告还提出了时效抗辩。
面对双方激烈的争议,徐向云法官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女法官特有的细致,首先逐一核对了销售清单中双方签字用笔的颜色、每页销售清单间的联系、销售清单中钱款数额以及双方书写的日期等细节,并结合微信转账记录等进行了综合认定。经过严谨细致的分析和审查,徐向云法官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24165元,并承担逾期支付的利息。
“徐法官,在收到判决后我认认真真的看完了,最打动我的不仅仅是这一纸判决,而是在字里行间都能感觉到的您对哪怕一点点的证据都细致审查、悉心分析的认真态度,虽然这只是一起小标的额的案件,但是您却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让我们老百姓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这句话的意义。”送锦旗时,原告紧紧握住徐法官的手感激地说道。
一面锦旗,不仅是当事人对法官个人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司法公正和法官职业精神的颂扬。长安法院将始终践行公正司法宗旨,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贡献司法力量。(西安市长安区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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