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上午,咸阳市杨陵区人民法院有效利用执行措施,刚柔并济,依法对一起执行案件中的涉案房屋进行了强制腾退,用时7个小时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申请执行人杨凌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中,法院依法查封了登记在被执行人刘某名下的不动产,决定对其进行评估拍卖。腾房公告张贴后,执行干警多次告知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法院决定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房。
为确保房产腾退工作的顺利进行,执行团队制定了详细的房产强制腾退方案。10月31日上午9时,执行局干警奔赴执行现场,正式拉开强制腾退的序幕。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仍拒不配合。“如果你拒绝腾房,法院将依法对你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情节严重构成拒执罪的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请你考虑清楚后果。”法官秉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相结合的工作理念,对房屋实际使用人耐心释法明理,阐明其中利害与法律关系,劝说其主动配合执行工作。最终三处商铺的实际使用人均同意自行搬离该房屋。
随即执行干警对腾退房产中的物品逐一进行核对、清点,经过七小时的紧张工作,案涉房产强制腾退工作顺利完成。
强制腾房是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执行措施,是树立司法权威与司法公信力的具体体现。下一步,杨陵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的执行理念,在善意文明执行和强制执行之间寻求平衡,切实把群众诉求记在心上、把权益兑现落在行动上,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王新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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