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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启动自贸试验区容错纠错机制

发布时间:2024-10-24 15:49:21 来源:中国报道

近日,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安区域容错纠错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基本概念部分。第一条明确了制定本实施办法的指导思想。第二至五条分别明确了概念界定、适用对象、运用机制、基本原则等内容。(二)具体规范部分。第六至十二条分别明确了容错条件、容错情形、负面清单、容错程序、容错处理、纠错机制、结果运用等具体内容。(三)适用说明部分。第十三至十五条分别明确了补充说明、规范解释、实施日期等内容。

《办法》具有鲜明特点:(一)适用对象更广泛在适用对象方面,结合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以市场主体为主、各级职能部门广泛参与的具体实际,对适用对象范围进行了拓展。一是《办法》适用于全市涉及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二是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区西安区域履行自贸试验区管理服务职责的单位、工作人员参照执行。(二)更具实际操作性《办法》以支持干事创业、鼓励改革创新为导向,聚焦自由贸易试验区落实试点任务、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等重点工作,具体细化了负面清单、容错程序、纠错机制和结果运用等重要环节,为改革创新的弄潮儿们营造干事创业的氛围,为敢于创新、敢于改革、敢于作为的干部提供了规范指引,解除后顾之忧。(三)营造鼓励创新氛围鼓励树立保护改革者、支持担当者的鲜明导向,对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分为两个方式办理。一是责任追究机关在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和调查过程中,认为符合容错情形和条件的应当主动启动容错程序;二是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在受到责任追究时,认为符合容错的情形和条件,责任追究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认为符合容错情形和条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启动容错程序。

《办法》鼓励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区域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积极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大胆创新在自贸试验区建设重点领域实现破难、破题、破局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管委会)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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