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悠悠,丹水汤汤。10月18日,洛南县法院应邀赴汉江之滨--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参加郧阳区法院承办的第四届丹江口库区三省六县市区法院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作会。
协作会上,六家司法协作单位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法院、丹江口市法院、郧西县法院、河南省淅川县法院、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法院和洛南县法院就近年来司法护航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洛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礼武作了题为《赴汉江之盟 护南水北调》交流发言。
王礼武院长在发言中着重就洛南法院树立山水共生理念,把对丹江流域生态保护统筹纳入到秦岭南麓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创建秦岭生态司法保护“一品牌、三基地、四机制、七意见”的“洛南模式”主要内涵,全面加强秦岭和丹江流域动物、植物、水源地、土地、矿产、文化遗产等全方位立体式司法保护,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创建“生态修复优先”品牌、打造对外协作协同机制、建立内部工作机制、创建司法修复基地、培育典型案例群、推进普法宣传等方面的经验做法进行了交流介绍。
随后,参会单位和人员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国之大者”的殷殷嘱托,认真落实湖北、河南、陕西三省高级法院签订的《环丹江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精神,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清军受邀作了题为《“认购林业碳汇”的法律适用》的报告,六家协作单位结合前三届有关司法协作文件内容,经过前期征求意见,共同审议并签署了《关于在生态环境案件中探索开展生态修复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的意见》,同时发布6起典型案例,洛南法院李倩法官承办的商洛市某水务有限公司诉商洛市生态环境局行政罚款一案入选典型案例。
会议结束时,王礼武院长代表洛南法院作为下一届协作会的承办方作了题为《握紧接力棒 跑出新佳绩》的表态发言,表示要充分发挥第五届协作会牵头法院作用,始终牢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生态保护这一“国之大者”,立足秦岭南麓和丹江流域区域功能定位,深化机制内涵,突出联动效能,不断拓展机制内涵和外延,适时增加区域内其他部门的协调联动,认真学习借鉴前四届协作会议举办的成功经验,列好计划表,制定路线图,交出新答卷,力争办出一届具有洛南特色的司法盛会,更好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一泓清水永续北上”贡献司法力量。
本次协作会进一步扩大了“朋友圈”,特邀北京市房山区法院、河南省新郑市法院、湖北省老河口市法院、房县法院、张湾区法院及竹山县法院作为观察员共同参加协作会。洛南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宁、环资庭负责人周梦琳也一并受邀参加了会议。(周梦琳)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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