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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检察院五条检察建议促监狱规范执法

发布时间:2018-03-15 10:21:40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 近年来,渭南市检察院诉讼监督部门严格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针对辖区部分监狱提请减刑、假释案件时发现案卷材料存在关键证据来源不清、案卷材料缺损等问题,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向辖区有关监狱发出五条检察建议。

一要依法取证。建议监狱要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依法调取、核实有关罪犯认罪悔罪、有无履行财产刑能力的证据,确保证据来源合法、客观真实。同时要加强与法院、检察机关的沟通、配合,健全证据互认、证据转换等协作机制,确保收集的证据真实有效。

二要落实责任。建议监狱要研究制定减刑、假释案件证据规则指引,引导办案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证明标准,办案程序收集、固定证据,认真落实好本单位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责任制,确保报送案卷材料齐全,每份证据来源清楚,责任人明确。

三要加强教育。建议监狱要对尚未履行财产刑的罪犯分情况做好教育工作。对有能力履行的而没有履行的罪犯要督促及时履行,对没有能力履行的罪犯要教育他们保持积极的态度,并查证和调取有关履行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罪犯积分和认罪悔罪情况收集、固定好有关证据,在符合减刑条件时及时报请减刑。

四要规范案卷。建议监狱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案卷材料报送,做到报送减刑案件材料齐全、复印件清晰、责任人明确并加盖单位印章。要使用陕西省监狱管局统一印制卷皮装卷、编写案卷目录、标清页码、装订成册并签署审核人姓名,配合检察院和法院共同做好减刑、假释工作,提高办案效率。

五要强化领导。建议监狱领导班子严格按照《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按照职责从严把关,发挥好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刑罚执行部门审查、评审委员会评审、监狱长办公室决定等程序的审核把关作用,使提请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提高提请减刑假释成功率。

收到检察建议后,有关监狱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围绕问题导向,彻查彻究,健全制度,迅速制定了整改措施,于今年2月底全部整改到位。(渭南市检察院)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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