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申请执行人高小某一家将一面印有“执法如山扶正义、办案廉明为人民”字样的锦旗和感谢信送到了西安市新城区法院执行局郭沛法官手中,以此表达对执行团队的感激和敬意。
这是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2019年, A公司承揽了B公司的防水工程,高某被A公司雇佣为此提供劳务。然而高某在施工的第一天就不慎从二楼跌下摔成重伤。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案件被诉至新城区法院时,A公司已经注销,法院最终判决A公司的唯一股东李某向高某子女赔偿各项费用共计五十余万元,B公司向高某子女赔偿各项费用共计三十余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B公司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的赔偿款很快执行到位,但经过查询发现A公司的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暂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李某到庭后向法院汇报称其每月收入5000元,对外尚有一百余万债务未清偿,妻子王某没有工作,其还要抚养两个未成年子女,确实没有履行能力,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考虑到李某有可能已将名下财产转移,决定从调查李某与妻子王某的共同财产情况入手。经查,王某担任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在其中一家公司任监事并持股10%。当执行法官询问李某这家公司的情况时,李某矢口否认,表示根本没有听说过该公司,其也多年没有与妻子王某联系过,甚至不知道孩子上几年级。面对毫无诚信的李某,执行法官依法调查其微信流水。经查,李某近几年每年微信收入、支出均超过100万元,且频繁与妻子王某进行转账交易。面对摆在面前的事实,李某只得承认自己还一直经营着其他公司,之前心存侥幸心理没有向法院如实汇报财产。
执行法官随即向其发出了预拘留通知书,告知其行为已经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不积极履行义务将被法院采取拘留措施,拘留后如仍不积极履行,法院则会将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面对强大的执行压力,被执行人李某表示尽最大努力积极履行义务,并当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8月底,李某将第一笔赔偿款10万元履行。
一面锦旗,几声感谢,不仅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高度认可,更激励着干警努力奋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未来,新城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秉持如我在执的精神,奋力谱写新城区法院执行为民新篇章。(王嘉伟)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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