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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南法院:用司法的温度守护“少年的你”

发布时间:2024-09-29 16:29:32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法官阿姨、行长叔叔,谢谢你们!我和弟弟一定会好好读书,以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回访接近尾声时,小婷拉着弟弟小文的手感激地说道。

“不用客气,你们要记着有这么多叔叔、阿姨在牵挂着你们帮助你们,你们要安心好好学习,用优异的成绩为自己拼搏一个美好的未来。”商南县人民法院富水法庭负责人徐莉饱含希望的说。

这温情的一幕发生在2024年9月26日商南县某中学,事情要从一个月前说起。

8月23日,商南法院富水法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因法定监护人怠于履行抚养义务而被申请剥夺监护权的案件。八年前周女士因种种原因与小婷和小文的父亲汤某良发生较大争执后留下孩子独自回到云南老家生活至今,期间极少与两个孩子联系。2024年4月,汤某良因单方事故意外死亡,两个孩子突然无人照顾,成为了孤儿。村委会指定了两个孩子大伯汤大叔暂时担任监护人,后汤大叔来到法庭,请求依法判决撤销周女士的监护人资格,变更他作为孩子们的监护人。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周女士,周女士表示情理上其愿意将两个孩子带到云南共同生活,但因为自身患有疾病无法外出工作,没有收入,加之又另行组建了家庭,现在还有两个年幼的孩子需要照料,暂时没有能力抚养。承办法官遂来到两个孩子所在村委会,与村组干部和周围邻居分别了解了孩子的生活状况,之后又单独与两个孩子进行了沟通,了解孩子的真实意愿。

庭审当天,法官为方便远在云南的周女士通过微信视频方式进行了庭审。庭审中周女士泪流满面,对孩子既有不舍还有因经济原因长期怠于履行抚养义务致使孩子处于危困状态的愧疚。两个孩子均表示因母亲离家时间过长,自己与母亲感情较为生疏,加之自幼在商南长大,对生活环境较为习惯,希望他们以后可以随大伯一起生活,由大伯作为他们的监护人。经过庭审后的细致沟通,周女士愿意尊重孩子意见,让孩子跟随大伯共同生活,由大伯监护抚养,汤大叔也表示其愿意尽自己最大的能力抚养孩子,可以担任孩子的监护人。法庭遂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了更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判决,撤销了周女士的监护人资格,指定汤大叔作为孩子的监护人。

案件审结后,法庭先后联系了镇政府和妇联等相关部门,将两个孩子的情况向相关领导做了汇报,沟通确定了申请各类补助的事宜。

9月26日,法庭负责人与孩子所在学校取得联系,与校领导及两个孩子班主任、孩子们进行了判后回访座谈,了解了孩子近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富水支行向两个孩子捐赠了助学金。今后法庭会通过电话与孩子大伯、村委会、老师保持联系,不定期进行回访,持续关注两个孩子的生活状态以及其大伯对他们的监护情况,用司法的温度为他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徐莉、彭静)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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