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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城法院:建优建强特邀调解队伍 促推纠纷实质高效化解

发布时间:2024-09-12 16:21:09 来源:中国报道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健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构建联调共治的纠纷化解格局,9月10日,西安市新城区法院举办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暨业务培训会。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希军,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海滨,立案庭庭长耿垒及特邀调解员代表参加仪式。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海滨主持。

会上,耿垒庭长宣读了《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聘任特邀调解员的决定》。李希军为特邀调解员颁发了聘书。

随后,特邀调解员代表赵耀辉、沈爱丽结合多年司法实务和人民调解工作实践经验体会做了表态发言。他们表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一是要有工作责任心。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运用先进调解经验,秉持公正、客观的态度,运用“情、理、法”相结合开展调解。二是要主动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三是要认真履职尽责。牢记工作职责,严守工作纪律,做好调解信息反馈工作,为新城区诉前调解工作贡献力量。

李希军对新聘任的特邀调解员表示祝贺的同时,提出了以下四点希望: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积极主动参与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真正做到“为法官办案增效,为群众解忧减负”。二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切实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调解能力,做到依法调解、廉洁调解,以专业能力赢得人心。三是要践行为民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有力量有温度的调解满足人民群众低成本高效率的解纷需求,减轻群众诉累。四是要发挥纽带作用。积极做好调解信息反馈工作,在诉前调解中建立无争议事实记载固定、争议焦点归纳沟通机制,确保调解员前期所做的工作为后续审判提供便利,实现调审之间有效衔接。同时要积极宣传法院工作,让更多群众了解多元化解纷机制的优势和内涵,愿意选择非诉讼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做好信息员、引导员、宣传员、服务员,做法院与群众之间的桥梁。

特邀调解员业务培训会上,耿垒组织学习了《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资深调解员代表步凡结合多年调解经验,就调解技巧与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发言。立案庭干警李京霞就诉前调解的优势与流程等规定进行详细解读,重点围绕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纠纷等主要类型纠纷调解要点以及调解应用、调解工作注意事项等业务知识进行了分享。

未来,新城区法院将进一步发挥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的职业特长与领域优势,不断推进特邀调解工作向社会深层延伸,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锻造过硬的调解队伍,构筑“社会解纷在前,法院诉讼断后”的分层过滤解纷体系,达到“调解一案,化解一片,教育一方”的社会效果,为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贡献司法审判力量。(李京霞)

责任编辑:曲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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