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杨,身体恢复怎么样了”“家里还有什么难处”……近日,商洛中院民一庭庭长王金新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该案诉争长达7年之久,终于在今年7月份画上了句号。
宣判次日,对当事人老杨放不下心的王金新,又一次来到商洛市商州区牧户关镇小韩峪村,对因该起交通事故中致残的老杨进行了判后回访。
涉事当事人老杨因交通事故导致身体受到创伤,彼时,正值壮年时期的他因此引发癔症,无法继续务工。而在他家里,年逾70岁的父母双双身患残疾,这个农村家庭一度陷入贫困。
无奈之下,老杨家属以交通事故导致其精神障碍为由提起诉讼,该案经多次委托鉴定均被拒绝。最终,武汉市一家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作出该起交通事故与老杨引发癔症参与度为50%的意见。
经两审法院审理,采信了该鉴定意见,认定本起交通事故对老杨精神障碍存在部分作用力,伤害因素参与度为50%,遂支持了杨某家属部分诉讼请求。
“许多案件的审结,只是司法审判程序的结束。案结了并不代表事了了。”王金新回忆道,就像这起案件,在肇事司机赔偿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如何保障老杨一家后续的生活,成为王金新心中的一块“石头”。
为此,王金新向主管院领导汇报后,立即启动了“判后回访+司法救助”的形式,想方设法给予帮扶,多方合力帮助这个濒离破碎的家庭尽快走出困境。
当日,在老杨家中,王金新详细了解了老杨的生活情况、身体状况,仔细询问了一家目前的实际困难,鼓励老杨及家人重拾生活信心,早日走出阴霾。
另一方面,王金新积极争取,以司法救助的形式给予帮助。
回访结束后,王金新又前往杨某所在辖区村委会,建议村组对杨某一家生产生活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
这样贴心式的案件回访,是商洛中院民一庭践行“法暖万家”理念,做好司法服务“后半篇文章”的具体行动。近年来,商洛中院民一庭始终坚持案结事了及“和家亲”审判理念,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以如我在诉意识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通过判后回访答疑、司法救助等措施,切实帮助困难当事人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让司法更有温度。(高彦彦、石珊珊)
责任编辑:曲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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