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充分发挥职务犯罪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提高公职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8月20日上午,西安长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
该案由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何向阳担任审判长,与法官赵彦衡、石景云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市妇联、沣东新城纪委、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交控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西安石油分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西安公路研究院有限公司共计20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任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序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被告人任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合议庭将在评议后依法对该案择期宣判。
本次庭审通过“沉浸式”的观摩体验,让旁听人员深刻感受到职务犯罪带来的严重后果和惨痛教训,更是进一步警醒广大公职人员,无论身处何种岗位,都应当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职业道德底线,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以案为鉴,警钟长鸣。长安法院将继续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和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警示教育作用,把庭审现场变成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堂,通过“审理一案”达到“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良好效果,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林升春)
责任编辑:曲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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