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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法院:以司法之力守护山水之美

发布时间:2024-08-19 15:07:59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您好,请看一下这本宣传册,一起来认识和保护这些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吧。”“小朋友,可不要随地乱扔垃圾,保护生态环境从小事做起哦。”伴随着夏日清晨的第一缕微风,8月15日一早,汉中中院的干警们便来到位于汉江畔的天汉楼广场,开展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向过往群众发放环保宣传资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讲解全国生态日设立的意义,耐心解答群众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主动学法、守法、用法,做生态文明的守护者与践行者。

以上是今年汉中法院全国生态日系列主题活动的一个缩影,为切实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生态环保意识,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汉中两级法院同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以司法之力守护山水之美。

以案释法  守护天汉净土

全国生态日前夕,汉中中院召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汉中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涉及环境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噪声污染以及矿产资源保护等领域,体现了汉中法院坚决贯彻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态度和决心。

送法进企  助力绿色发展

8月12日,西乡法院联合县司法局律师服务团,走进陕西英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陕西华创电新能源科技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活动中,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态保护法律问题,法官进行了详细解答,并以案例剖析的方式讲解了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分享了西乡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保障企业绿色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作出的努力与成效。南郑法院联合区生态环境局走访辖区两家收储危险废物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引导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促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

集中宣传  共筑美好家园

全国生态日当天,汉台法院和洋县法院的干警们分别走上街头、深入群众,通过现场讲解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解答法律问题、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向群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全社会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勉县法院创新宣传方式,责令被告人参与到生态环境宣传之中,通过现身说法,提升宣传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生态环境关乎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守护。汉中法院将进一步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为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肖晗 韩兆伟)

责任编辑:曲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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