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雁塔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某涉嫌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雁塔区税务局、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分行等多家单位组织领导干部代表进行观摩旁听,“零距离”接受了一堂生动鲜活、直击灵魂的警示教育课。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某在担任辖区某公司行政部行政专员期间,利用负责公司招标工作的职务便利,向竞标公司违规透露招标信息及其他投标人投标底价,并非法收受竞标公司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被依法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控辩意见,合议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充分调查,并听取了被告人最后陈述,庭审程序规范、庭审秩序良好,该案将择期宣判。该案的公开审理将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的生动课堂,教育引导旁听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座谈会上,雁塔法院刑事审判庭与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分行的青年管理干部开展党纪联学共促交流座谈会。参加旁听的青年干部纷纷踊跃分享庭审观摩体会,表示通过此次庭审观摩活动,深刻感受到司法权威和刑罚震慑力,真正体验了一次看得见、摸得着的警示教育课,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自律自省,以审慎之心对待权力、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不越雷池一步、不逾规矩半分。
双方还就不断深化交流合作,进一步开展好党建共建、党纪共学等进行了交流分享。
下一步,雁塔法院将继续延伸司法审判职能,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发挥职务犯罪公开庭审的警示教育功能,以案明纪、以案释法,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西安市雁塔区法院)
责任编辑:曲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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