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铜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铜川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反馈落实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对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两建议”反馈落实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助推人民法院能动履职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深化诉源治理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助推行政机关强化依法行政理念、严格规范履责的自觉性、协同性。
一是明确发出程序要落细。《工作办法》对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制发目的、范畴、种类进行了明确,规定向被建议单位发送“两建议”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文书送达程序采取书面或现场宣告方式,确保及时、切实收到建议文书;规定对涉及重大问题的建议可向被建议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一并抄送,同时,在建议中应当增加反馈提示的内容,包括反馈方式、期限及不予反馈的责任后果、督促措施等方面,确保建议程序完备全面。
二是明确反馈督促要落实。《工作办法》对被建议单位反馈的程序、督促情形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要求被建议单位收到司法建议后,应当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加强与制发主体的沟通和联系,明确司法建议要求和整改方向,建立各行业部门的反馈落实机制。对司法建议内容有异议,也应在书面反馈意见中提出并说明理由。对建议不予回复或拒绝答复的,将分情况采取发提醒函、上门座谈、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发送督促情况反映等方式进行督促。对于被建议单位不落实司法建议,导致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出现重大损失的,将向被建议单位的同级监察部门报告。
三是明确意见采纳要落地。《工作办法》对建议的落实效果进行了规范,制发单位在起草建议文书前要积极听取被建议单位的意见建议,切实增强建议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时效性。要与接受建议的行政机关上级主管部门完善沟通协调机制,保证司法建议件件落地。要立足职能支持、配合督促被建议单位采取相应措施,协同抓好司法建议工作落实。要扩大司法建议的影响力和辐射面,建立司法建议的适度公开制度。要加强司法建议在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治理方面重要性的宣传。(陈梦霏 吴凯伦)
责任编辑:曲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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