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宝鸡市检察机关针对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违反法定审理期限的问题,积极构建超审限、罚金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助力实现“由点及面”的精准、类案监督,有效解决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后导致抗源少、抗诉难的问题。
业务技术融合,构筑线索精准研办“全链条”。宝鸡市检察院针对速裁、简易、普通3类审理程序案件中超期未审理6大类情形,梳理提炼监督规则12条;针对刑事审判罚金刑判项不应判而判处罚金、应判而未判处罚金、不能并处罚金、罚金数额不符合规定标准、主刑刑期与罚金刑处罚标准对应不当等5大类情形,梳理提炼监督规则15条,分别构建超审限、罚金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第一批筛选并交办超审限监督线索239件,向法院书面提出纠正违法42件;筛选并交办罚金刑监督线索415件,向法院书面提出纠正违法42件,已反馈成案线索4件。
深化数据赋能,一体化推进实现类案办理“规模效应”。宝鸡市院在全市部署开展超审限专项监督活,印发《关于开展大数据赋能超审限专项监督活动的通知》,第二批筛选并交办了2024年以来的超审限监督线索123件,已反馈成案线索6件,形成综合性调研报告1篇,针对共性违法问题,发出类案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
完善长效机制,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见”。为确保监督模型取得实效,宝鸡市检察院联合市中院制定《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大数据赋能审判监督工作,提升刑事审判监督质效,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健全完善信息移送机制,畅通数据源,真正实现让数据成为驱动审判监督检察工作的新引擎。(郭东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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