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碑林区法院与碑林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力量相互配合,平稳化解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医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系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患者从高处坠落后全身多处受伤,在被告医院治疗中死亡,患者家属将医院诉至法院。诉讼中,双方对立情绪严重,原告认为被告对患者术后抗凝治疗中监测不力观察不及时,导致患者血小板减少后脑出血死亡。被告认为其按照医疗规范进行了治疗,患者在抗凝治疗中出现血小板减少属于罕见情况,血小板减少并不必然导致脑出血。双方争论激烈,对赔偿金额始终达不成一致,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碑林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由碑林法院联合碑林区卫健局、碑林区司法局、公安碑林分局于2024年6月13日成立的行业调解组织,该组织拥有医疗专家等优质的医疗解纷资源。为专业高效解决矛盾纠纷,民一庭罗艳琴法官与碑林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取得联系,医调委迅速指派了一名专业的医疗纠纷调解员前往法院共同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法院+医调委”齐上阵,通过专业引导+行业指导的调解方法为医患双方把脉问诊,化解矛盾。调解人员劝导患者家属要理解医学是一门科学,始终是在探索中开展,术后出现并发症有时也是医疗人员始料未及的事情。同时向被告医院释明要理解原告失去亲人的悲痛情绪,医院应当以此为鉴在今后类似的治疗中避免同样的悲剧发生。最后在法院和医调委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关于赔偿数额差距一步步缩小,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和谐、发展、共享的医疗环境关乎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关乎医疗机构的经营发展。下一步,碑林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碑林区医调委的紧密衔接,形成高效有序的纠纷化解机制,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用一剂剂“善方”、“良药”推动碑林医疗民生事业走向新台阶。(唐寰宇)
责任编辑:曲靖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