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深化改革工作现场会在榆林市召开,洛南县人民法院荣获“全省2023年度诉源治理改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是全省7家受表彰的法院之一。
近年来,洛南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坚持改革创新,以能动司法凝聚多元解纷基层合力,探索实践“三提三交三确保”诉源治理工作法,将大量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坚持党的领导,创新诉源治理制度建设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主动融入全县诉源治理体制机制建设大局,制定出台了《洛南县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诉源治理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协调推动县委办、政府办、平安办等部门印发了《洛南县加强诉源治理推行1+N+1多元解纷机制》《洛南县实施“三项机制、三大工程、一项活动”深化诉源治理工作方案(试行)》《洛南县加强诉源治理推行1+N+1多元解纷机制抓点示范工作方案》《洛南县“无讼无访村(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诉源治理工作迅速开展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为构建 “党委领导、府院联动、法院主推、全民参与”的诉源治理新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建立多元共治大格局的基础上,创新推出“三提三交三确保”诉源治理工作法,“三提”是提高调解人员素质,提高调解平台应用深度,提高机制运行效能;“三交”是对每月各镇各村信访、诉讼案件交底数,对重点信访、疑难复杂案件交问题,对不能及时化解的矛盾纠纷出具办理意见交责任,通过“三提三交”力争达到“三确保”即整体诉讼案件数量下降、信访投诉率降低、社会大局稳定工作目标。诉源治理“三提三交三确保”工作法在诉源治理工作实践中取得明显成效,相继被《西部法制报》《中国报道》等媒体报道。
强化为民宗旨,完善诉调无缝对接机制
为使诉源治理工作标准规范,高效便民,洛南法院研究出台了《洛南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制度(试行)》《诉调对接工作流程》等规范性文件,采用“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成功处理了一大批邻里纠纷、离婚纠纷、遗产继承纠纷等矛盾纠纷 ,既减轻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又让矛盾止于未诉,消于未发。从已发未讼、纠纷已讼、判后治理三种时态着手,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导诉台,专人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在院机关成立“诉前调解工作站”,选派由经验丰富的三名老法官组成专门诉前调解团队,将进入法院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依托“杨灵芝诉前调解工作室”,常态化开展诉前分流调解工作;在永丰、景村、花石浪三个案件量较多的法庭,聘请专职调解员驻庭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挂牌成立了洛南法院执前和解工作室,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积极采用执前和解的方式实现胜诉权益。2024年4月29日,洛南法院与洛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花石浪法庭联合设立全市首家金融纠纷诉源治理中心,截止6月24日,金融纠纷诉源治理中心受理涉金融纠纷160起、总标的3854.1万元,调解成功58起、标的1256.53万元,其中以现金方式收回贷款330万元,维护了金融信用环境,取得了良好成效,助力矛盾纠纷就地消化,有效的减少了金融纠纷诉讼案件的发生。
延伸司法职能,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坚持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在未设法庭的镇办设立巡回审判点7个,在矛盾纠纷多发的村(居)设立诉源治理法务庭7个,成立综治中心诉调对接工作室3个。在四皓街办柳林社区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依托共享法庭,推行社区诉源治理“1343机制”,一揽子解决该社区群众矛盾及诉求。与此同时,将协调联动,形成基层共建共治共享合力作为诉源治理的重中之重,分别与商南县人民政府、丹凤县人民政府共同建立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府院”联动机制,与洛南县司法局、工商联、工会等10个县级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建立了诉源治理联动机制。多层次、全方位引导人民群众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等非诉解纷方式解决纠纷,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下一步,洛南法院将进一步凝聚诉源治理强大合力,巩固拓展诉源治理成果,全面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做实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化解,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盛玉花)
责任编辑:曲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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