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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杨陵区法院审理一起宠物猫伤人民事侵权案件

发布时间:2024-07-04 22:57:41 来源:中国报道

近年来,饲养猫狗的人群不断增加,据相关统计,饲养宠物的家庭也即将突破8700万户。宠物给大家带来欢乐的同时,也引发了一些纠纷。

近日,咸阳市杨陵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宠物猫伤人民事侵权案件。李大爷在饭后带自家小狗遛弯时,被路边商铺突然冲出的猫咪咬伤,李大爷被紧急送往医院,后李大爷家人出面和猫咪的饲养者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分歧较大,故诉至法院。

该案中原告诉请: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医疗费、交通费2137.48元;被告辩称:1.涉案猫咪是在周围流浪,并非由自己饲养,是自家出于好心对猫咪进行投喂,不应该由自己承担赔偿责任。2.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

为妥善解决双方矛盾,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效能,承办法官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耐心向被告讲解了涉及宠物饲养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一直在对猫咪持续投喂,而且在店铺内设有猫粮和喂猫的器具,使得猫咪一直在店铺及附近活动,这种稳定持续的喂食行为可以认定被告系猫咪的实际管理人。在法官的耐心劝导和积极协调下,被告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确对猫咪疏于管理,双方当事人逐渐消除了对立情绪,也开始以更加理性的态度面对本次纠纷。经过多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表示愿意承担原告因被猫咪抓伤而产生的医疗费、交通费共计1500元,并承诺将加强对猫咪的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张艺芳)

责任编辑:曲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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