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6日是第37个“国际禁毒日”,禁毒日前夕,西安市新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李熹微法官走进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在该校师生的共同见证下,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
2023年7月17日凌晨,被告人陈某某在新城区某小区,将1支“上头电子烟”出售给蒋某某,蒋某某扫码支付了400元。2023年7月17日晚,被告人陈某某向雷某某出售一小瓶大麻烟油,雷某某扫码支付600元。2023年7月18日晚,被告人陈某某向肖某某出售4克左右大麻叶,肖某某扫码支付800元。经鉴定,被告人陈某某所出售的上述物品均含有大麻酚、大麻二酚等成分。
法庭根据庭审流程,宣布法庭纪律,进行法庭调查,并通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查明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法院当庭进行了宣判,根据被告人陈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对被告人陈某某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助理赵晶做了防范药物滥用的禁毒宣讲,向同学们讲解了“药物滥用”的概念、新型毒品的类型、常见毒品犯罪以及法律后果,并展示了常见的新型毒品,警示大家拒绝毒品、远离毒品。
此次公开庭审,进一步提高了学生的禁毒意识、识毒拒毒能力,同时达到了普法与警示的教育效果。下一步,新城区法院将继续深化院校联动,加大禁毒宣传力度,为建设无毒校园、无毒社会持续贡献法治力量。(赵晶)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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