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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城法院:网络霸凌起纷争 温情执行护成长

发布时间:2024-06-25 15:03:12 来源:中国报道

“...... 她做法不对我替孩子向你道歉。”在执行法官的监督下,侵权人的监护人向受害人书面道歉,并承诺加强对孩子的监管,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日前,西安市新城区法院执行完毕一起涉未成年人名誉权纠纷案件,最大程度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利益。针对校园霸凌问题,法院依法向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学校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维护好校园安全,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从源头上防止校园霸凌事件的发生。

该案中,小花与小美(均为化名)为西安市某中学同班同学。2022年9月,小美在其个人QQ主页、QQ群中发布了以小花真实姓名为文中角色的含有淫秽内容的小说,该小说在全班同学间广泛传播,给小花的心理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也严重影响了小花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后小花被诊断为情绪障碍。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小花的母亲将小美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被告小美的监护人在班级内向小花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小花医疗费及精神抚慰金共计13000余元。

法院判决生效后,小美的父母作为被执行人并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小美的父母,但小美的父母均以工作繁忙避而不见,称只能在下班后来配合执行,执行法官多次等候至晚上,终于见到被执行人。执行法官要求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小美的父母认为自己作为监护人确实疏于对孩子的管教,不仅没有认识到孩子的错误行为,反而觉得自己的孩子也是网络小说的受害者,拒不配合法院的工作。执行法官反复给被执行人释法说理,告知其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预罚款通知书》,明确告知其如果仍然拒绝履行,将依法对其作出罚款处理,迫于罚款压力,被执行人终于同意履行。

临近中考,考虑到小花、小美均为初三学生,马上面临考试,如被执行人在全班学生面前道歉,将会使两方未成年人心理均产生较大波动,甚至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秉持善意文明执法理念,执行法官积极与双方监护人沟通,申请执行人同意将“在班级内书面赔礼道歉”变更为“书面赔礼道歉”。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书写了《道歉信》并履行了金钱赔偿义务,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如何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经过研究,新城区法院向被告所在的中学发出“四个加强”司法建议,一是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加强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加强平台搭建,形成多元工作合力。

追光不止,向阳花开。未成年人的成长一直是全社会的关注焦点。新城区法院一直致力于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在处理涉未成年人的案件中温情执行,化解矛盾,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来,新城区法院将继续担起社会责任,全面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增强司法建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法治之光守护未成年人成长之路。(王嘉伟)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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