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凤县人民法院庾岭法庭仅用2天时间成功调解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确保孩子能够顺利入学。
原告张某(女方)与被告贺某(男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按照当地习俗于2017年举行婚礼,同居期间于2018年生育一女。后因双方发生争吵原告离家出走,常年在外打工,孩子一直由被告抚养且居住生活在丹凤老家。现孩子到了上学年龄,但当初孩子户口登记在母亲名下,户口薄被母亲带到了外地,给孩子上学带来困难。
抚养权纠纷案件的审理与未成年子女生活密切相关,纠纷化解越快对孩子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越小。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办案人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利用视频调解,鉴于原告张某常年在外,子女一直随父亲生活,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和顺利入学的角度,双方一致同意由被告贺某抚养孩子。此后,被告持法院调解书顺利将孩子户口从原告方迁到被告名下,确保了孩子在本地正常入学。
今后,丹凤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之情怀,积极践行“司法为民”之理念,本着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妥善高效化解纠纷的原则,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丹凤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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