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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碑林法院被授予国家级“节约型机关”称号

发布时间:2024-06-19 16:25:30 来源:中国报道

近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授予国家级“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近年来,碑林法院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过紧日子”要求,聚焦机关绿色低碳发展主线,聚力“五大抓手”,在“五新建设”上精准发力,持之以恒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久久为功打造节能攻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机关。

以健全制度保障为支撑,打造绿色转型新机制

院党组高度重视节约型机关建设,精心研究部署,以上率下压实工作责任,通过制定《关于厉行节约习惯“过紧日子”的行动方案》、更新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等内容,不断健全预算管理、支出管理、资产配置、政府采购、办公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了节能型机关建设的责任分工和实施指南,确保单位节能改造过程有章可依、有据可循,实现了节能管理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打造碑林法院节能减碳管理工作新机制。

以强化财政管理为牵引,构建节能增效新模式

加强源头管理,在财政管理方面厉行节约、精打细算。通过严格预算管理,以实际工作需求为导向量入为出、调整预算目标,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加强预算约束监督,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精准性和有效性;通过严格支出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把差旅、会议和培训审批关,压减非刚性开支,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成本,优化支出结构,加强对资金分配和使用的监督,建立预算支出动态跟踪监督机制,确保把钱花在刀刃上。

以优化资产配置为突破,培育资源利用新动能

加强成本控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科学调配、合理布局。通过加强资产配置管理,坚持办公设备修旧利废原则,尽可能减少办公设备采购频次和重复配置率,通过维修、改造等方式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盘活存量资产,防止“沉睡”资产闲置浪费,提倡资产的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方式,挖掘现有资产的潜能,实现资产的隐性增值,提高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使用效益,开拓机关可持续发展新空间。

以倡导绿色办公为渠道,激发低碳生活新活力

加强过程管理,在办公管理方面节能改造、开源节流。通过践行低碳办公理念,把建设节约型机关全方位融入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推进无纸化办公,实行网上公文交换、流转、报签一体化管理,积极探索移动办公新模式,以智慧升级提升降低机关工作成本;加强设备节能改造,将办公区域灯具更换为节能灯具,显著降低用电能耗,严格落实“LED显示屏非必要不开启”的要求,力求实现高效节能;加强公共设备日常检查维护,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空吹风”、水管“跑冒滴漏”等现象;倡导绿色出行,减少公务用车的使用频次、加大跨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鼓励公务用车合并使用,着力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能。

以加大宣传力度为契机,传播绿色发展新风尚

加强思想引领,在习惯养成方面积极引导、弘扬正气。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办公区域设置随手关灯、空调温控、节约用水、节约粮食等节约行为提醒标识和节能标语,营造勤俭节约的浓厚氛围,引导全院干警以实际行动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张纸,将“过紧日子”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开展食堂反浪费行动,提倡按需就餐,落实光盘行动,及时监督纠正餐饮浪费行为,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克勤克俭的新风正气。

荣誉是对过去的认可,更是对未来的鞭策。下一步,碑林法院将以此次荣誉为新起点,知责担责、接续奋斗,驰而不息推进新时代节约型机关建设,行而不辍构建机关低碳循环发展体系,厚植碑林法院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拉动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引擎为“六个碑林”建设赋能添翼!(赵瑞)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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