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纠纷是剪不断理还乱,分家析产加上抚养费纠纷,真是一团乱麻搅合着另一团乱麻!面对纷繁复杂的案件,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李晓军一步一步地抽丝剥茧,耐心做多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刘某霞(刘某婆婆)分家析产案件中,法院判决刘某霞向刘某返还拆迁补偿款168774元。执行法官李晓军通过“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刘某霞银行、车辆等财产情况依法进行了查询,对其名下银行存款2333.32元进行划扣并发还给刘某。然而刘某却表示刘某霞作为户主领取了全部拆迁安置款,银行卡里却只有寥寥数千元,有转移财产的嫌疑,对于此项说辞,刘某霞一口否认,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吵得不可开交。
此时,刘某霞提出由于刘某一直未曾给孙女薛某聪支付抚养费,家里的钱用于支付薛某聪的学习生活费用,家中也没有多余的钱款,故拒绝向刘某支付拆迁补偿款。经过系统查询,刘某名下确有抚养费纠纷案件还未履行,李晓军法官当即决定把两案合并,同时进行调解。
由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积怨颇深,一味地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言语不免偏颇。为了消除双方当事人的心结,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李晓军法官前往当事人所在村组,向周围邻居及村委会了解具体情况。勘察走访中,李晓军法官了解到刘某的前夫薛某有再婚的打算,经验丰富的李晓军法官敏锐的察觉到案件突破点,及时转变执行思路,与薛某取得了联系。
他一方面从家庭稳定和谐的角度出发,向薛某释明其母亲(被执行人刘某霞)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唤醒申请执行人刘某对孩子的爱和关心。
孩子是父母永远的牵挂,在法官的耐心说法下,薛某表示愿意代其母向刘某支付拆迁补偿款,刘某也表示同意在补偿款中折抵孩子的抚养费。经过折算,薛某当场向刘某支付执行余款52016.68元。至此,两起案件顺利执结。(林升春)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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