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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丹凤法院:“兵分三路”巧调解 原告被告都满意

发布时间:2024-06-03 15:31:56 来源:中国报道

“工程早就干完了,凭啥不发我们工钱”

“我们挣的都是血汗钱,要养活一家老小啊”

“实在没法了,只能找法院……”

5月24日,丹凤法院速裁中心快速启动立案程序,结合案情因案施策,成功调解解决17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从原告起诉到领取调解书,仅用时一天半,及时高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给被告预留了筹措资金时间,双方当事人均感到满意。

陕西某建筑公司于2021年承包丹凤某项目建设工程后,将其中的消防设施、水电安装、护栏制作等劳务作业分包给商洛某公司,商洛某公司经理蔡某联系丹凤籍童某等20多名工人为其干活,并根据不同工种约定了报酬标准。工程结束后蔡某未按照约定付酬,童某等人多次催要无果,迫于无奈来到丹凤法院,想讨回拖欠的劳务费17.5万余元,便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速裁团队第一时间与蔡某联系,通过电话反复沟通和解释疏导,劝解在外躲债数月的蔡某来到法院。经询问,蔡某认可童某等人为其提供劳务的事实,但强调由于其承包的项目在后期施工中有大量增项,这部分工程款发包方一直借故未能支付给他,导致他目前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发放拖欠的劳务费,所以才和工人玩起了“躲猫猫”。

案件迅速启动调解程序,考虑当事人较多,办案团队兵分三路开展工作:一路稳控当事人情绪,固定民工诉求,指导完善诉讼材料,推举诉讼代表人;另一路专门给民工答疑解惑,进一步释法明理,审查证据,核对欠款数额,指导依法维权;第三路明确告知被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引导其积极面对当前情况,拿出可行性解决方案。

由于十几笔欠款数额不一,承办法官提出机动灵活、分类处理的调解建议,改变系列案同期履行的“固有”做法——以三个相对集中的欠款时间点,分别确定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的宽限履行期,双方当事人对该调解方案均表示理解和赞同。按照以上调解思路,被告现场兑现了数额较小的4笔工钱,其余13笔当即达成分期付款协议,至此17笔劳务欠款全部得到落实。17名原告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被告蔡某也向办案法官真诚致谢。(李瑞芳  刘梦)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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