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来回往西安跑,不耽误工作,不耽误时间,还能将案款拿到手!太方便了!”
近日,甲公司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共6案在雁塔法院执行完毕,王聪法官团队积极创新办案方法,通过“一案一群一e站”办案方式解决了相距3000多公里的两家外地企业的燃眉之急。当事人乙公司委托西安项目部职员送来锦旗对王聪法官在执行过程中提供的高效、便捷司法服务表示感谢。
云端办案,高效便捷一次不跑
雁塔法院执行局积极践行“如我在执”能动司法理念,主动探索“互联网+执行”新模式,将新科技融入日常工作当中,创建“一案一群一e站”的辅助办案工作模式,通过指尖上的司法服务促进纠纷化解,切实增强服务水平,减轻当事人诉累,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司法便民“加速度”!
甲企业位于湖北省武汉市(距离西安市约750公里),乙企业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距离西安市2500多公里),双方合同纠纷经法院审理后以调解方式结案。由于乙公司未完全履行债务,甲公司先后就6案申请强制执行。
王聪法官收到案件后,快速浏览卷宗、梳理案情,发现该系列买卖合同纠纷属于金钱给付类案件且法律关系简单,双方当事人距离遥远,按照执行程序需要双方一同到场核实付款进度、发表意见,双方将承担高昂时间、经济、人力等成本。
承办法官发挥电子通讯便捷高效特点,以通讯工作群为载体,双方企业代理人实名验证入群,将案款履行金额及支付方式、付款时间列表发送工作群、发表观点、提前沟通,48小时内转账付款370多万元,后通过线下邮寄纸质债务履行确认书至雁塔法院执行局,迅速完成了案件执行工作。
云端法庭,答疑解纷一群办理
“执行也有法庭,我们在群聊中充分发表意见,在法官的释法明理后,我心服口服,感觉就像又经历了一次庭审。”
在乙公司依约向甲公司支付货款本息后,当事人来电:“王法官,我们双方又遇到新问题了。”申请执行人甲公司代理律师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被执行人乙公司未按照调解书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除了欠付本金及一般利息,还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75000余元,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经初步审查,及时向当事人释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内容。因甲乙双方签订的民事调解书第二项已经约定了一方不履行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且乙公司已经按照法院核算结果支付了逾期付款违约金,甲公司主动撤回关于被执行人乙公司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的请求,并表示对法院最终核算的案款金额没有异议。
云端共享,执行事务一次办结
“通过群聊当事人可以随时随地联系法官,了解案件进展,在群里一键下载文书模版,可以减轻各方当事人及执行法官的工作量。”
考虑到双方代理人均在外地,为促进案件矛盾实质性解决,承办法官将结案文件清单及参考模板在线共享。
次日下午,申请执行人甲公司向法院递交了书面结案申请及相关附件,至此,双方买卖合同纠纷6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执行法官及时对被执行人信息进行屏蔽,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帮助被执行公司降低后续融资难度。
2024年以来,雁塔法院执行局共发起“一案一群一e站”320余次,600余名当事人参与群聊,解决纠纷260余件,初步实现了让当事人“一次不用跑”成常态的目标,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下一步,雁塔法院执行局将持续发挥司法能动性,进一步完善“一案一群一e站”办案模式,以信息化技术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西安市雁塔区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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