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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碑林法院:法润校园 “典”亮未来方向

发布时间:2024-05-21 10:10:14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5月20日上午,西安碑林法院速裁庭副庭长毋俊利应邀为西安市碑林区乐居场小学全校学生开展民法典宣讲。毋法官根据小学学生的年龄特点,做了《年龄与我》的主题普法。

首先,毋俊利法官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的意义以及民法典与我们每个人的关系。同时,针对小学生年龄特点,让学生们认识到每过一次生日,在法律上有什么意义。毋俊利从8周岁之前的无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至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展开,结合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中的12周岁、14周岁、16周岁,通过案例分析的形式让学生们明白了什么年龄该干什么样的事,违法行为会产生什么的后果。

普法中,毋俊利与学生们积极互动,通过问答的形式,让学生们知道了哪些行为是可以去做的,哪些行为是不可做的,现场气氛热烈,学生们回答问题热情高涨。

最后,毋俊利带领全校师生共同朗诵了民法典中关于公平原则、诚信原则等法条内容,让同学们在法条的诵读中感受法律的魅力,将宣讲内容掀入高潮。

同学们一致表示,通过此次民法典的宣讲,收获颇丰,知道了自己每过一次生日并不简单是长大了一岁,更清楚自己长大的这一岁要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一定要加强平时学习,增强是非观念,以积极行动做守法、用法的学生。(西安市碑林区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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