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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蓝田法院: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 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4-05-20 16:30:59 来源:中国报道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有效预防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减少和避免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发生,切实做好“法治副校长”工作,5月16日下午,蓝田法院干警走进蓝田县滋水学校初中部,为该校师生送去了一场“遵纪守法、杜绝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报告会。

少年庭法官王军权以电影《少年的你》情节展开讲解,让学生们明白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益不容侵犯。

随后,王军权法官结合发生在学生身边的言语羞辱、肢体殴打等方面真实案例,详细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严重后果、法律责任以及预防措施等,帮助同学们正确识别“校园欺凌”,并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个方面渐进讲解了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告诫学生遵纪守法,不做残忍的施暴者,更不能做沉默的受害者;鼓励学生们遇到欺凌时要立刻向学校、家长反映、求助,及时止损,不能一味纵容、放任,要勇敢地站起来向违法行为说“不”。

今后,蓝田法院将持续发挥少年审判在青少年法治教育、权益保护、预防犯罪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持续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蓝田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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