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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将货款据为己有,咸阳三原警方破获职务侵占案

发布时间:2024-04-30 15:14:06 来源:中国报道

今年以来,咸阳三原县公安局高渠派出所依托“六防五控四推进”强基工程,结合“百千工程”具体要求,做实做细基层基础工作,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处置。

近日,高渠派出所民警在企业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时,发现三原瑞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其销售人员郑某某涉嫌职务侵占。高渠派出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工作,经调查发现,销售人员郑某某自2023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将本公司销售产品的货款未上交,占为己有。

掌握大量证据后,2024年4月26日,民警将郑某某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对其利用职务之便多次私自侵占公司财产,涉案金额40余万元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郑某某已被我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陕西省公安厅)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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