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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全力实践秦岭生态司法保护“洛南模式”,打造法院环资审判金字招牌

发布时间:2024-04-19 09:17:42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许兰铖 报道)4月18日上午,陕西省洛南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洛南法院”)召开秦岭生态司法保护“洛南模式”新闻发布会。洛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礼武通报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党组成员、副院长姚亚龙发布秦岭生态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周梦琳发布七个环资审判工作实施意见并解读洛南县人民法院秦岭生态司法保护“洛南模式”主要内容。

洛南县位于秦岭南麓腹地,是秦岭以南唯一横跨长江、黄河流域县份。近年来,洛南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创新实践“树牢生态修复优先一个理念,立足秦岭南麓和洛河、丹江源头两个定位,聚焦修复、惩处、普法三项职能,突出政治、法律、社会、生态四个效果”的“1234”工作法,全力实践“一品牌、三基地、四机制、七意见”的秦岭生态司法保护“洛南模式”。在环境资源审判中,全面加强动物、植物、土地、矿产、水资源、古树名木、文化遗产等全方位立体式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坚持秦岭保护的司法协作,“始终坚持做到生态破坏在哪里,环资审判开庭在哪里,生态修复跟进在哪里,普法宣传就开展到哪里”。持续深化秦岭生态司法保护“洛南模式”丰富内涵,环资审判“洛南模式”成为陕西省法院环资审判三张靓丽名片之一。

秦岭生态司法保护“洛南模式”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创建环资审判“生态修复优先”品牌。在环资刑事案件审理中,把生态是否修复到位作为从宽处理的重要量刑情节;在公益案件中,邀请环资专家团队,全程督促协调,力争修复整改到位;在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中,以生态修复治理为切入点,协调化解实质争议。二是建立对外联动机制四大板块。不断加强与省内外检察机关、行政机关、高校的联动,先后建立了三省六县(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保护司法联动机制、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洛河水源地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秦岭南麓司法碳汇价值损失赔偿协作机制,四个机制同向发力护航秦岭美。三是挖掘拓宽内部机制潜力,制定秦岭立体式司法保护七个实施意见。实施发布关于加强涉及秦岭南麓碳汇赔偿、动植物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秦岭古树名木、文化遗产案件等七个环资案件审理机制,全方位立体式加强秦岭生态保护的司法力度。四是建立建强三大司法保护基地,确保秦岭生态修复“生根开花”。洛南法院先后牵头建立了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洛河源府院联动补植复绿司法基地、洛河水源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基地建设过程中形成了“党建引领是灵魂、基地建设是支撑、鲜活案例是载体、人才储备是后盾”的经验,确保秦岭生态修复有场地、普法宣传有场所。五是培树秦岭环资审判典型案例。洛南法院环资庭成立以来,15件案例被省、市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2件被三省六县区南水北调协作机制联席会作为典型案例发布;商洛碳汇第一案被商洛市秦岭生态保护局作为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典型案例予以发布。六是延伸审判职能,强化普法宣传。洛南法院坚持“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采用“线上+线下”等方式,利用“4·20秦岭生态卫士行动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日节点进行生态保护宣传,持续加强案发地开庭、破坏地修复、判后回访等,实践普法教育。环资庭负责人周梦琳被授予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员额法官李倩被授予全省法院秦岭生态司法卫士。

新闻发布会上同时发布了洛南法院审理的涉及秦岭生态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这十个典型案例涉及秦岭水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渔业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要素,涉及刑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行政、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涵盖刑事、民事、行政三种责任方式,充分展现了秦岭生态司法保护“洛南模式”的成果。该十起案例对于完善审理规则、发挥司法的评价指引、教育公众树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等,将起到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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