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杜少锟)2月8日,莲湖区检察院反贪局被陕西省委政法委表彰授予“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这是该院反贪局在荣立“全市检察系统集体三等功”之后,再获殊荣。
近年来,莲湖检察院反贪局认真履职,主动出击,下大力气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先后制定了莲湖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线索初查制度》、《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操作规程》、《侦察装备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局务会讨论案件制度》等多项内部规章制度,同时采取办案与宣传同步推进、相互促进的工作思路,有效规范了办案程序,提升了办案质量,并形成一整套高效精湛的办案模式。2017年,该院反贪局超额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2018年莲湖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和省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工作部署,严格履行职责使命,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各项工作,努力在新时代全省聚焦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实施“五新”战略中,取得新的、更好的成绩。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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