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表扬第一届“三秦最美法律明白人”的通报》,通报表扬了10名“三秦最美法律明白人”和10名“三秦最美法律明白人”提名。其中,宝鸡市1人荣获“三秦最美法律明白人”称号、1人荣获“三秦最美法律明白人”提名。渭滨区姜谭路街道姜谭路西社区党委书记、调委会主任陈勤莉上榜,独揽此一殊荣。
“八五”普法以来,渭滨区持续深入开展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截至目前,全区共命名“法律明白人”1344名。全区“法律明白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就近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群众法治素养、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三治融合”等方面发挥着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同时积极带动广大基层群众尊崇法治、厉行法治,为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渭滨建设、奋力谱写渭滨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宝鸡市渭滨区司法局)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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