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至法院的一件件“小案”,对于当事人来说却是困扰许久的“大事”。西安市未央区法院未央宫法庭在诉源治理工作中,坚持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将“六调”工作机制贯穿审理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理念,从源头化解纠纷,将权益落在实处,深耕“小”案件,做好民生“大”文章,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在身边。
买房钱被“坑”释法明理终退款
燕某经杨某推荐购买未央区某预售商品房,并按杨某要求向其支付了购房预付款10万元。后燕某发现该款项未在总房款中扣减,杨某却称属于中介费,燕某应找开发商索要或抵扣房款。
因多年协商未果,燕某遂诉至未央法院,并提交杨某手写收据为证。在诉前调解阶段,杨某申请对收据进行笔迹鉴定。未央宫人民法庭栾帅法官仔细查看案件资料发现案件事实清楚,申请笔迹鉴定只是杨某的缓兵之计,遂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并从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出发,向杨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逐渐让其意识到逃避无法解决问题。最终,杨某当庭支付5万元,燕某也放弃了其余诉请,这起长达5年的纠纷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21天。
动手无赢家 耐心调解促赔付
未央区某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张某在楼栋检查消防安全隐患时,遇田某推行自行车从楼道出来,张某欲将田某作为隐患典范拍照,田某推车离开时撞倒了张某,后田某丈夫与张某在物业办公室再次发生肢体冲突,造成张某轻微伤,田某夫妇与张某分别被公安机关处以500元及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随后张某将田某夫妇诉至未央法院主张赔偿各项损失1.5万余元。
诉前调解阶段,张某坚持需支付其医疗费8742.11元,田某夫妇则认为其存在过度医疗,仅愿意支付300元。栾帅送达传票时的见面机会,再次询问双方意见,耐心听取双方就案件前后经过的陈述,最终理清了争议焦点,并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为张某耐心分析双方主次责任,并帮其计算合理合法的赔偿金额。以此为标准,与田某夫妇再次沟通,并劝说他们尽快为张某兑现赔付。最终双方确定由田某夫妇当月支付5700元,诉讼费当庭支付。
同饮者担责 抓住契机稳情绪
豆某应同学马某之邀,驾摩托车与朋友徐某到马某处饮酒,马某又叫来王某,4人饮酒至次日凌晨1点,豆某驾驶摩托车载徐某离开,后发生交通事故致其死亡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豆某家属就马某等3人未尽到同饮者需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将3人诉至未央法院,主张赔偿28万余元。
诉前调解阶段,豆某家属因丧子之痛,情绪激动,各方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庭审当日,栾帅在询问案件情况时,从各方言语态度中发现本案仍有调解可能,遂决定暂缓开庭,再次开展调解工作。经过3小时不间断的沟通,各方都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情绪逐渐稳定,法官立刻抓住契机,从情理法多角度出发,摆事实、讲道理、析法理,引导各方意识到自己应承担的责任。最终3人表示,为表达达对逝去好友的哀思,会尽快兑现赔偿款,在清明节前向豆某家属支付5.2万元,豆某也看在3人诚恳的态度和孩子好友的情分上,接受了该调解方案。
“诉讼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才是关键”。未央法院未央宫法庭将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小案,解“法结”化“心结”,从“小案件”入手,自“细微处”发力,坚持以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支点,不断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栾帅)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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