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保护秦岭生态,助力“双碳”目标实现,2024年3月22日上午,由商洛市洛南县人民法院发起,县检察院、县发展改革局(秦岭办)、县公安局、县林业局、西北政法大学环境法律和政策研究中心等6家单位共建秦岭南麓林业“碳汇赔偿”协作机制签约仪式暨第一次联席会在洛南法院召开。
会上,经共建单位前期讨论审议,一致通过并签署《关于在办理破坏秦岭南麓森林资源刑事犯罪案件中适用林业碳汇价值损失赔偿机制的协作意见》(以下简称《协作意见》),这是陕西境内首次针对秦岭森林生态保护建立的秦岭南麓林业“碳汇赔偿”协作机制。
秦岭森林资源丰富,号称绿色“天然碳库”。陕西省商洛市全域均位于秦岭南麓保护范围内,商洛市洛南县人民法院在致力于秦岭生态司法保护和修复过程中,高度重视通过“碳汇赔偿”全面修复秦岭生态。2022年9月22日,洛南法院在审理被告人张某某失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首次在商洛法院环资审判中引入“碳汇赔偿”修复方式,突破了既往仅仅补植复绿等传统修复生态的单一局面,树立了“碳汇赔偿”司法理念,为建立秦岭南麓林业“碳汇赔偿”协作机制提供了鲜活的案例样板。
按照《协作意见》,协作单位在构建“碳汇赔偿”联席会议、联动平台、信息共享、要案会商、碳汇评估、交流研讨、协作互通、调研培训等方面达成协作共识。今后协作单位要以此机制为依托,坚持秦岭生态保护“国之大者”,以“府院+高校”共建协作模式,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合力护航秦岭生态“碳库”,以协同联动促进“碳汇赔偿”理论和实践更加科学和深入,促进秦岭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洛南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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