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法院民四庭法官蒲晖、法官助理张琳娜应“无讼社区”工作人员邀请前往文艺路派出所,与民警、律师、调解员等,共同开展了一场“化怨气、平怒气,促和谐”的人民调解活动。
该案系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出租方为辖区某商场,称与某公司(承租方)之间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在承租后花费了大量财力对房屋进行装修。但现在商场要进行升级改造,影响了承租方的正常经营,导致目前合同履行存在诸多障碍。承租方要求出租方承担其因装修添附造成的损失,并退还房屋租金。出租方负责人则表示可以对承租方在装修改造及购买设施设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进行一定的补偿。但就赔偿金额问题,双方多次沟通仍僵持不下。
调解现场,双方据理力争,互不相让。法官、民警、社区干部等共同倾听双方意见,询问具体信息,轮番开展调解工作。法官抽丝剥茧从情、理、法、纪等多方面为原、被告分析利弊得失,逐条逐个解说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各方代表也结合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就争议进行了劝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自愿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在大家的不懈努力下,最终纠纷双方均表示认可目前达成的协商方案。
司法的目的是解决问题,而不仅是解决案件,生活中的磕磕碰碰在所难免,真正做到化干戈为玉帛才是最终的目的和心愿,碑林法院将继续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法官从在法院内“坐堂问诊”转变为到社区里“巡诊把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专业、便民、高效的司法服务,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更加有力的服务和保障。(张琳娜)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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