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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丹凤法院:意外失火殃及邻居 法官调解“熄灭”纠纷

发布时间:2024-03-21 14:06:52 来源:中国报道

近日,在丹凤县人民法院铁峪铺法庭办案法官坚持不懈地调解下,一起因邻居失火引发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终于尘埃落地,双方当事人都表达了对法官的感谢之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年4月24日中午,家住铁峪铺镇寺底铺村的村民突然看见胡某家的老房着火,冒着滚滚的浓烟,村干部随即组织村民救火,并拨打了119救援电话,所幸的是老宅年久无人居住,未造成人员伤亡。丹凤县消防救援大队赶到现场进行了救援灭火,并调查出火灾发生的真正原因。原来,胡某的邻居陈某锋在自家后院养猪,并在挨着胡某家老房的东南侧支起锅灶烧火煮猪食,当天陈某锋将灶内的火点着后便离开,后火苗引燃旁边的玉米秸秆,引发胡某三间老房子整体过火烧毁,屋内放置的柏木寿木、板车、抽油烟机等物品随同房屋一起被烧毁。原告胡某多次因赔偿问题与被告陈某锋协商无果,才将陈某锋起诉至法庭。

大火无情人有情,通过办案办案法官走访调查发现,在火灾发生前,两家的邻里关系比较融洽,只是因陈某锋在火灾后一直没有积极赔偿而心生怨气,最佳方式就是通过调解方式打通双方心结,从根本上解决矛盾,避免对簿公堂,绝不能再让这场大火“烧毁”多年来的邻里情谊。在法庭干警锲而不舍的调解和耐心释法说理下,被告陈某锋也充分认识到发生火灾确实是自己疏忽大意,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进行赔偿,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陈某锋一次性赔偿原告胡某因火灾损坏房屋及财产等全部经济损失共计58000元。在办案法官的见证下被告陈某锋将赔偿款交到了原告手上,两家邻居至此握手言和,均表示以后要和谐相处,共同维护睦邻友好的邻居关系,携手创建美好的居住环境。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治理的最前沿。丹凤县人民法院将以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治理重点下移、触角向前延伸,以诉源治理“最优解”答好现代化社会治理“民生答卷”。(王晨)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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