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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雁塔法院:“AI换脸”使用他人肖像被判道歉并赔偿

发布时间:2024-03-07 11:23:19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网友只要在某些提供“AI换脸”服务的平台上,提交自己的照片,便可以替换特定视频段落中的人物,生成包含自己的影视片段或者与一些明星及网红的脸部形象替换。近日,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审结一起“AI换脸”侵权案件。

2023年,陕西某公司在“小红书”账号未经授权擅自发布带货视频,视频中显示被告公司通过AI换脸技术使用了原告肖像,并绑定被告公司店铺中商品的购买指引链接,误导社会公众认为原告与该商品具有代言、推荐等合作关系。

而原告与陕西某公司、案涉品牌及商品之间不存在任何商业合作关系,亦未将其肖像的使用权授权给被告使用,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原告作为知名女演员,其肖像具备一定的商业代言价值。被告公司在“小红书”账号转发经技术处理过的原告肖像的侵权视频,未经合理注意、鉴别,即用于其公司的商品销售、推广,对平台其他用户、商品消费者产生误导,属于未经授权使用原告肖像用于商业销售、推广活动的侵权行为,已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陕西某公司在“小红书”账号的首页置顶位置发布致歉声明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0元、维权合理支出2000元。(西安市雁塔区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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