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的调解工作,给我们公司带来了一次喘息之机,我们一定严格按照调解协议履行。”日前,当事人将一面写有“悉心调解用实际行动践行‘枫桥经验’”的锦旗送到西安碑林法院速裁庭,表达对法官耐心细致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的感激之情。
原告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系民营企业,2022年5月,原告与被告某国有企业签署《营销服务合作合同》,约定被告授权原告在被告所有的酒店范围内开展庆典营销、宴会销售等活动,原告每年应完成650万元的保底销售任务,若未完成,不足部分原告应当自行补齐。2023年6月,因原告仅完成保底销售任务的12%,被告遂向原告发出处罚通知,要求原告补偿相应差额。后原告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遂向本院提起诉讼。
拿到案卷后,考虑到此案涉及民营企业,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力争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解决当事人双方的矛盾。
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分歧较大,被告代理人表示:原告现在诉请解除《营销服务合作合同》没有任何依据,并且违约的恰恰是原告,我们都没起诉他,他倒是先把我们起诉了。至于原告说的处罚通知,实际上我们已经做了减免处理,如果我们严格按照销售任务计算,原告还要再补偿我们近30万元。原告公司代理人表示:2022年下半年以来,疫情反复发生,婚宴庆典会议无法正常举行,原告就是再努力也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销售任务,这种情况下被告还向我方发出处罚通知,实在无法接受。
为尽快解决双方争议,法官分别与双方代表沟通,根据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了耐心细致调解,经过一番努力,双方基本达成一致方案。
“孟法官,不好意思,我实话和你说,昨天的方案我们接受不了。我们还是希望解除合同,现在虽然说好了2022年的补偿金额,但如果按照合同继续履行的话,2023年和2024年我们大概率还是完成不了约定的销售任务。”正在工作的法官接到了原告代理人的这个意外电话。
面对当事人的突然变卦,法官马上联系被告代理人,询问被告能不能在解除合同的条件下达成调解方案。
“算了,孟法官,您也别再费力了,原告根本就是在得寸进尺,解除合同的补偿金额我们根本谈不到一起,您就直接按正常程序处理吧。”被告代理人说道。
此时,双方的互信已经降到了最低点,如要案件圆满解决,首要在于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为了更精准凝聚双方共识,法官做了大量细致入微的工作,并不厌其烦地同双方当事人沟通,拉近他们对协商解决本案的理解和认同。
在一次次推心置腹地沟通协商中,问题越辩越明、道理越讲越透。就这样,法官向双方析案、释法、明理,谈结果走向、谈调判利弊、谈合作情谊。最终,经过3次到庭面对面调解,10余次“背对背”调解,30余次电话沟通、面谈,调解协议终于达成了,双方之间的《营销服务合作合同》解除,原告当场向被告履行了补偿款。
一直以来,碑林法院速裁庭十分重视案件的多元化解工作,尤其针对涉民营企业纠纷,着眼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把能动司法理念贯穿审判工作始终,力求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真心实意为企业纾难解困,减轻企业诉累,以纠纷实质化解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为推动辖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化环境,让民营企业发展之路走得稳走得远。(西安市碑林区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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