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陕西省法院院长工作会议召开,对全省法院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其中,镇安县人民法院木王人民法庭获评全省法院优秀人民法庭。
近年来,镇安县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强基导向,立足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的功能定位,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以“两化”建设和一庭一特色为抓手,将人、财、物向基层法庭倾斜,先后投入150余万元对木王等法庭进行修缮改造提升,对6个基层法庭执法执勤车辆全部更新更换,达到建设标准化、工作规范化“两化”要求,木王法庭等五个基层法庭被省高院评为“达标法庭”。
木王法庭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充分发挥基层法庭“桥头堡”“第一站”作用,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始终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结合辖区地广人稀、山大沟深、人口分布分散等实际,坚持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抓实“诉前、诉中、诉后”三个环节,在案件多发易发的桂林村、月坪村、狮子口村设立“法官工作室”,同时在辖区各村建立“一村一法官”便民联络点,推行“四个在一线”工作法,前移解纷关口,下沉解纷力量,优化诉讼服务,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力争一次性解决纠纷,实质性化解矛盾,一体推进诉源、执源、访源综合治理,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木王法庭近三年案件增量均为全院最低,服判息诉率位居全院前列,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奉献司法力量。(镇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曲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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