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本来已经做好年后开庭的心理准备,但是没想到王法官的工作效率这么高,对方很快就把钱全部打过来了,就是还得麻烦您帮我办理一下撤诉手续。”在法官助理打电话询问被告履约情况的时候,原告激动地向法官表示感谢。
西安市长安区法院王曲法庭庭长王方在审理原告上海某电梯有限公司诉被告陕西某学院承揽合同纠纷和施工合同纠纷两起案件时,第一时间安排书记员王玉采取电子送达以及邮寄送达的方式联系被告,但是以上方式均未送达成功,送达陷入困境。
考虑到年关将近,秉承着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企业稳步发展的原则,12月28日一大早,王方法官团队法官助理和书记员驱车前往被告陕西某学院,通过数次沟通,物业负责人和学校院办工作人员出面接洽,在向其说明来意以及此事利害后,院办工作人员表示愿意联系校方领导解决问题。
在向其送达起诉状和开庭传票的同时,法官助理耐心释法明理,希望进一步解决矛盾纠纷。校方领导对诉状上的事实和诉讼标的均予以认可,并表态会尽快安排财务加快付款进度。
1月10日,刚刚一上班的王法官就接到了校方的电话,表明其已经向原告足额支付欠款,法官助理立即向原告联系核实具体情况,确认被告已履行完毕,至此,两起案件得到快速圆满的解决。
送达程序作为民事诉讼的重要环节,是保障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民事案件、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长安区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主动作为,让送达、调解同步进行,有效提高送达效率和纠纷化解成功率,为当事人挽回和减少损失,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诉累,让人民群众在高效便捷的解纷服务中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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