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指出:“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近年来,西安市长安区法院不断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念延展,将“枫桥经验”的精神具象化,联合多部门多元化最大限度的减少社会矛盾,拓展更多重点行业的解纷方式,打造多元化解纷“朋友圈”,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使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推动基层治理从“定分止争”到“少诉无讼”,让诉源治理向实着力、向深拓展、向广延伸。
多点突破,化解物业纠纷有力度
2023年10月,长安区某小区因部分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将十余户业主诉至法院,要求补交所欠的物业费。该案的承办法官在认真研判案情后,认为该案件涉及业主多、矛盾尖锐,如果直接开庭,极有可能激化矛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为了切实保护物业主体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将该案上传至物业纠纷调解平台,由专业调解员对案件双方进行调解。经过一番耐心的释法明理,业主同意全数缴纳所欠的物业费,并与物业公司签订了承诺书。物业公司也以优化内部流程、公开物业收入明细等方式进一步保证了业主的知情权,让业主安心入住,该案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2023年8月,长安区法院与长安区住建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诉源治理 推动物业服务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办法》,通过积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交流制度和宣传培训制度,搭建物业纠纷调解平台等方式,帮助物业主体各方通畅沟通渠道,从源头上减少矛盾发生。与住建局定期召开物业服务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和调处联席会议,研讨解决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在物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分析物业纠纷案件形成的原因和案件特点,在实践中完善物业纠纷诉源治理新路径,用心解决涉民生案件。
类案快调,保护知识产权有速度
“大家都试一下设备的声音和画面是否正常,可以的话咱们就开始调解。”2023年,长安区法院依法判决了一起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原告旅拍摄影师小夏胜诉。随后,小夏以被告仍有类似的13起侵权行为为由又一次来到长安区法院起诉。
由于原、被告双方曾因类似案件纠纷在本院获得过生效判决,具备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的条件,承办法官在征得诉讼双方同意后,将该批13起案件导入诉前调解平台,并分配至特邀调解组织陕西省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特邀调解员梁书铭在调解过程中,发现双方争议的焦点在赔偿金额上,于是又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分析合理的赔偿限度,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该批13起案件仅用3天就一次性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全部纠纷争议。
今年以来,长安区法院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的主导作用,不断创新“巡回审判+委托调解+专家咨询”工作机制,与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设立“秦创原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充分发挥驻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作用,在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协同保护、技术咨询等方面协同联动,完善知识产权“全链条”法治保障,奋力打造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高质量知识产权司法工作。
深耕细作,参与社会治理有态度
“希望有更多的专业专职人才加入到基层税费咨询争议调解工作中来,配齐配强多方力量,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入手,切实办好惠民实事。”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贾成利说。
近年来,税务部门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肩负着重要职责,税费治理已经成为基层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多部门的对税费争议协作联动机制,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税费争议上的有益探索和创新实践,对于全区各部门进一步深化合作、携手发展,共同打造特色鲜明的枫桥式基层治理互助样板,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都有极大的作用。
2023年12月,长安区法院与区委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办公室、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区税务局等部门联合签署《税费“争议共治”协作联动机制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备忘录》要求,各协作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畅通沟通机制、风险联动机制、数据信息共享机制、税费争议联调联处机制、人才共建机制等,同时加强自身建设,深度合作、优势互补,加强工作衔接配合,常态化开展涉税费纠纷争议化解联调联处,推动形成公、检、法、司等部门群防群治、矛盾联调、工作联动的良好局面,构建“共建共享共治”的基层税费治理新格局,为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服务法治长安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为民求新,解决医疗纠纷有温度
2023年12月,长安区万科广场长安法院的普法宣传摊点前人头攒动。“阿姨,给您发一份宣传册您看下,这是上面有如何处理医疗纠纷的办法,还有如何辨别和抵制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内容,您拿回去和家人一起看一看学习学习”。“医疗纠纷?哎呀!我家最近还真有这么个烦心事!你们是法院的?那快帮我出出主意!我家人前一段住院了......”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不断增长,患者高期望值与医学局限性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增大,医疗纠纷时有发生。而且这类纠纷对鉴定的高度依赖,也使得审理周期拖延,更不利于医患矛盾的化解。为建立预防和化解医疗纠纷机制,推动纠纷及时化解,2023年12月,长安区法院与长安区司法所、长安区卫生健康局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强诉源治理 推动医疗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文件中明确了各单位的责任分工,强调区法院、司法局和卫健局应共同对疑难复杂、专业性较强的医疗矛盾纠纷开展联合“把脉问诊”,同步推进法院与卫健局及下属医疗卫生机构和司法局的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及时协调解决在线诉调对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夯实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医疗纠纷的解决提供强大司法保障。
法与时转则治,法与世宜则有功。无论是“与时转”还是“与世宜”,都强调要适应时代和社会的变化而变化。下一步,长安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探索解纷阵地前移,围绕全市法院“1+45+N”诉源治理工作体系,持续在“N”上下功夫、求突破,将司法服务网络延伸到重点行业的“神经末梢”,寻找诉源治理的“最优解”,谱写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协调治理和系统治理的新篇章。(白轶卓)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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