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市首届“促进法治典型事件”和“践行法治典型人物”评树结果揭晓,洛南法院行政庭庭长、环资庭负责人、审委会委员周梦琳法官荣获商洛市首届“践行法治典型人物”称号。
法治建设的“排头兵”
2015年商洛法院开展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改革试点以来,周梦琳同志勇立改革潮头,甘当行政审判排头兵,带领全庭干警积极投身管辖改革,依法公正审理商洛市境内两县一区的行政诉讼案件。周梦琳同志作为行政审判十年“老兵”,站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的高度,用法治思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2023年8月下旬,方某因房屋过户问题产生行政争议,将房屋登记机关诉至洛南法院,要求履行过户职责,庭审结束后,周梦琳法官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发现涉案房屋因买卖需要过户给第三人,但因历史变迁原因,该案房屋原始产权存在质疑,争议双方就登记行为系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产生不同认识,考虑到该案涉案房屋产权存在一定历史特殊性,如果继续走法律程序,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讼累,行政争议难以短期内彻底解决。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周梦琳向被诉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分析本案的特殊性及当前司法实践的不同认识,建议行政机关本着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尽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行政机关收到司法建议书后,也认同了法院观点,予以采纳,很快办理了过户手续。一起行政争议依法得以实质化解。
能动司法的“开拓者”
周梦琳法官敢于创新,务实敬业。她创新“四步走”工作法,即当面释法、程序告知、庭前指导、当庭肯定,推动行政负责人既出庭又“发声”,引导政府树立法治思维,2018年以来连续五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其中“一把手”出庭达10﹪,成为管辖改革试点中一道亮丽风景;她尝试行政案件诉前协调,寻找多元化解矛盾方式,以丰富的司法实践推动形成行政争议诉前化解“见面会”机制,积极探索与管辖地政府建立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府院”联动机制,注重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她心中时刻装着百姓,关注百姓司法需求,出招“五心”工作法,即以“公心、真心、耐心、细心、平常心”对待当事人,倾听民声,维护百姓权益,为百姓开辟绿色立案通道,坚决撤销了一批违法的行政行为,依法化解了一批信访老案;她拓宽审判职能,发出陕西首份行政诉讼律师调查令,尝试行政案件专家辅助人出庭制度,邀请执法人员旁听庭审,让庭审变“课堂”,并随案发送司法建议以及上门带案指导,为商洛打造康养之都提供法律服务,以司法力量助推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秦岭生态的“守卫者”
“全体起立!现在宣判……”2023年9月22日,周梦琳法官主审并担任审判长对商洛首起碳汇环资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和宣判,在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刑罚的同时,责令被告人赔偿被毁林地碳汇价值损失等十万余元,开启了商洛法院环资审判碳汇价值赔偿的司法机制。
2018年洛南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来,周梦琳同志作为环资庭负责人,始终将环资审判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放在秦岭和丹江、洛河源头的生态保护和修复上,始终坚持最严格生态保护观,将“生态修复优先”的司法理念贯穿于环资案件审理全过程,成功打造“生态修复优先”环资审判“洛南模式”品牌,积极推动建立全国首家集“司法修复+生态康养”为一体的立体式生态司法保护基地---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创新探索“1234”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法,先后成功审结商洛首起行政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商洛首例“碳汇”案以及商洛“3.07”非法猎杀贩卖野生濒危保护动物红腹锦鸡及其制品系列案等,以法治的视角和方式保障秦岭南麓生态环境安全。
周梦琳扎根基层法院28年,她初心不改,忠诚履职,开拓进取,公正司法,先后荣获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全省环资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省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调研先进个人、商洛市“最美法官”、2023年第三季度“商洛好人”、洛南县“第六届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李倩)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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