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执法有效率 亲民廉洁高作风”,掷地有声地14个字,不仅凝聚了当事人对法官的感谢与肯定,更是对法官工作的鼓励与鞭策。
近日,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引镇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标的额为500余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并在后续时刻跟进履行进度,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被告公司在承建某市干线公路项目时,与原告公司先后签订了“水泥稳定碎石买卖合同”及“沥青混凝土采购合同”,约定原告为案涉项目供应货物。合同签订后,原告即按约向被告履行供货义务,但被告仅支付部分货款,剩余4855675.62元至今未付,且原告给被告交付了投标保证金2万元、履约保证金20万元,被告亦未按时向原告履行退还义务。
收到案件后,考虑到案件标的额较大,对企业的正常经营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了解具体情况。由于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法官秉承着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工作理念,细致耐心地向被告释法明理,从双方合作的长远发展到诚信经营对企业信誉的重要性,一一进行剖析,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即:被告分两次将剩余货款及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共计5075675.62元,在规定时间内向原告结清。
调解书生效后,法官在约定时间之前积极督促被告主动履行义务,并及时跟原告代理人核实情况,确保调解协议履行完毕,避免衍生执行案件。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长安区法院将充分发挥能动司法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以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实质性化解纠纷为目标,认真研判涉企案件,坚持释法析理、能调尽调,助力涉企纠纷案件化解提质增速,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林升春)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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