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陕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得到了全面提升。陕西法院受理案件量、审执结案件量实现双降,分别下降12.36%、12.28%。
坚持服务大局 保障健康发展
2023年6月8日,在省高院国际商事巡回审判庭,我国首例适用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法律案件终审宣判,该案是省高院国际商事巡回审判庭挂牌成立以来落槌裁判的第一起案件。据了解,在国际商事巡回审判庭设立的同时,省高院还积极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商事法庭协调联动;与省商务厅、西安海关等16个部门进行座谈,形成《会议纪要》,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2023年,陕西法院共审结涉外商事案件124件。
2023年以来,陕西法院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融入和服务全省大局,用高质量司法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
省高院会同省发改委建立沟通会商、重点协作、信息共享、正向引导等4项机制,支持促进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研判应对项目风险。同时,省高院出台了《关于为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十条措施》,会同省国资委、省工商联分别召开省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座谈会,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新疆雪山果园食品有限公司诉西安彩虹星球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诋毁纠纷案入选全国法院涉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人格权保护典型案例。
此外,省高院设立了秦创原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建立了秦创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促进科技创新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这一创新举措入选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创新模式典型案例、全国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百佳实践案例入编最高法院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
省高院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知识产权纠纷“融解决”机制入选陕西“一带一路”建设十大亮点工作。省高院还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制定了《知识产权——审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实施办法》,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同时,落实技术调查官和惩罚性赔偿制度,破解知识产权案件取证难、赔偿低等问题。
推进环资审判 法护绿水青山
2023年初,省高院党组提出,全省法院对环境资源审判案件生效判决、裁定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尚未执行到位的要迅速整改,已经执行到位的要继续巩固提升。省高院全面梳理分析了全省法院2021年以来审结的环资案件执行情况,摸排出具有执行内容的环资案件,建立执行台账,因案施策,推动执行到位,得到省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陕西法院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全省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机构93个,加挂环境资源审判法庭110个,实现了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全覆盖。此外,全省法院出台关于加强秦岭、黄河流域、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3个《意见》,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补偿、教育基地83个,实现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全覆盖。
省高院首倡并主办全国法院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会议,倡导秦岭山脉7省(市)高院签订《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发布《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陕西宣言》,积极参与秦岭“五乱”整治,坚决当好秦岭生态司法卫士。省高院还会同福建、四川、甘肃等10省高院签署《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服务保障国家公园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汉中法院审理的张某彦、张某怡诉洋县林业局生命权纠纷案入选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此外,省高院会同9省(区)高院建立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在“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暨沿黄九省区法院黄河流域司法保护工作推进会”上交流了经验;会同河南、湖北、四川等省高院建立了环丹江口、汉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推行“河长(林长)+法院院长”联动保护机制。
陕西法院积极参与“2023利剑治污”专项行动,咸阳、西安、渭南等6个中院联合发布《司法助力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治理行动宣言》,审结土法炼金等污染环境案件24件。李某、何某民、张某勃等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第三批中国环境资源司法案例,徐某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入选全国法院依法惩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典型案例,某镇政府未履行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编第二辑《中国具有影响力环境资源案件》。
2023年,陕西法院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5410件,同比下降26.78%。
创新能动司法 做实诉源治理
2023年2月,省高院认真分析了诉讼数量最多的前20类案件及涉及的管理、协调部门,并在成立调研组开展跨省异地考察后,报请省委平安陕西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意见》。省高院会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建立了21个推动类型化矛盾源头预防化解府院联动机制,打破信息壁垒,明确各方责任,推动归口管理。
省高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推动社会矛盾预防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治理延伸,印发了《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提请省委政法委将诉源治理纳入平安陕西考核,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大格局。
省高院立足专业优势,针对劳动用工、金融借贷、婚姻家庭、商品房买卖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会同25个省级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印发27项文件规定,力促矛盾纠纷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各中院、基层法院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出台523份文件,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省高院与省住建厅协同化解建筑工程和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的经验做法,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并推广。
同时,省高院会同省司法厅召开全省调解工作会议,协调省总工会等13家单位完善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吸纳1126个行业调解、专业调解、人民调解及其他调解组织和6590名调解员入驻该平台,形成了“非诉化解挺前、法院诉讼在后、诉非有序衔接”的诉调对接网络体系。2023年,全省法院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委托、委派调解案件量同比增长107%,调解成功案件同比增长104.83%,司法确认案件同比增长85.24%。
陕西法院还积极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与基层司法所、派出所、矛盾调处中心等建立了“人民法庭+基层组织”等联动调解机制,进一步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水平。西安市未央区法院未央宫人民法庭等4个法庭的相关工作经验,入选全国法院第五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2023年,全省法院新收案件总数下降12.05%,9个地市诉讼案件数量呈现负增长,诉源治理工作受到上级批示肯定,获评陕西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
“新的一年,全省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深入实施‘1281’工作计划,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表示。(陕西高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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