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争议案件普法宣传工作的要求,主动延伸审判职能,1月11日,西安未央法院综合审判庭在未央区法院驻未央区总工会巡回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调岗调薪引起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张某与被告西安某工程公司于2018年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了原告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事项。2022年10月,被告对原告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因双方协商未果,原告未前往新岗位报道,被告以原告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后原告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被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休息日加班工资、带薪年休假工资,仲裁裁决作出后,原、被告均不服裁决结果,起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中,法官围绕被告对原告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作出调整是否合理这一争议问题,组织双方陈述意见、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庭审过程规范严谨,高效有序,因案情负责,案件将择期宣判。未央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未央区总工会工作人员观摩了庭审。
下一步,综合审判庭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开展常态化巡回审判工作,引导企业规范用工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张垚)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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