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是我的疏忽给你造成了伤害,我愿意给你补偿8000元,希望你能原谅。”庭审结束,被告乙某某诚恳地向原告甲某某赔礼道歉。“我从一开始就不是想让你赔钱,只是事发至今你的态度让我心里的坎过不去,法官给咱们说了这么长时间,我也想明白了,我现在接受你的道歉和补偿,这件事就此了结吧。”原告甲某某如是说。
1月11日,商南县人民法院富水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由于墓碑漏刻姓名引发的人格权纠纷案件,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当庭补偿8000元,双方摒弃前嫌握手言和。
2022年6月,原告甲某某母亲病逝,其家人来到被告乙某某店内,谈好由乙某某按照甲某某家人提供的姓名照片刻制其母亲的墓碑,并在下葬当日送至坟前立好。因忙于葬礼事宜,墓碑安放好后甲某某及家人均未发现有何不妥,直至当天晚上,甲某某到坟前祭奠时发现墓碑上漏刻了其夫妻二人的姓名,因此受到巨大精神打击而晕厥住院。事后,乙某某表示愿意重新刻制墓碑,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但因甲某某兄弟姐妹均不同意更换墓碑,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经社区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甲某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乙某某在市级主流媒体公开道歉,并赔偿更换墓碑损失6000元、精神损失费16000元,共计22000元。
案件受理后,考虑该案系传统风俗引起的纠纷,案件类型较为特殊,承办人第一时间联系了甲某某其他兄弟姐妹,希望通过法庭工作,让大家同意更换墓碑,但甲某某兄弟姐妹一致表示不能打扰死者清净,坚决不同意更换墓碑。后,承办人多次走访辖区村委会干部、有名望的老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充分听取大家对该案的看法意见。因众说纷纭,各方意见分歧较大,庭审当天,承办人又邀请了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力求庭审全过程监督,让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处理。
经庭审调查,案件事实得以查清,乙某某表示愿意赔偿甲某某精神损失,但数额请法庭依法裁量。因现有法律对于此类案件的精神损失赔偿并无统一明确的标准,为了从根本上打开双方心结,承办人随即组织双方当庭调解,围绕当地农村风俗习惯,从倡导乡邻文明和谐、维护逝者尊严等方面做工作,希望双方能够本着大事化小的目的妥善解决此事,既能让甲某某的心情得到慰藉,又尽可能将此事对各方的影响降到最低。承办人法理结合,分别给双方做工作,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补偿款也当庭兑现,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在墓碑上篆刻亲人姓名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对亲人追思情感的体现,墓碑上的姓名是基于人格尊严而产生的人格权益,应受法律保护。此案是商南县人民法院受理的首起当事人之间因在墓碑上刻立姓名而产生的人格权纠纷。今后,商南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兼顾国法天理人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坚持尊重民意与保持法治定力相统一,积极担当,主动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徐莉 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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