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凸显司法温度 宝鸡金台区点亮特殊人群“希望之灯”

发布时间:2024-01-05 13:48:52 来源:中国报道

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是两类特殊的社会群体。2023年以来,宝鸡市金台区司法行政系统把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放在依法治区的大局中谋划推进,持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安帮置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有效防止特殊人群重新违法犯罪,保障了社会安全稳定。

促全区社矫工作规范有序

今年以来,金台区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法治金台建设,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措施,坚持“五个常态化”,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同时完善刑释人员安置帮教机制,确保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达到无缝对接。

“服刑人员年龄最大的67,最小的28岁,以无主观恶意的知法犯罪居多。”金河司法所工作人员介绍道。近年来,金河司法所采取边学习边提高、边探索边规范的方式,使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依法、规范、有序的推进。

金河司法所实施日常监管执法和“管理、教育、帮扶”,对矫正管理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一卷,把常规的手机定位、秦再矫、帮教小程序、电话汇报与周闻声、月汇报紧密结合,把听矫正对象汇报、查看定位轨迹与司法所主动询问学习教育情况、电话查询活动区域相结合,把家访与教育谈心相结合,确保了“执法规范、管理到位、监管严格、情法统一、效果明显”。

“我们严格坚持每月不少于8小时的集中学习及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和社会活动达到服刑人员‘真学、真悟、真改’,循序渐进打牢回归社会的思想基础。”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金河司法所在矫7人,今年以来依法接收5人,解除2人,未出现一起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截至目前,我所管辖的13名社区矫正人员都能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参加学习教育,积极参与辖区各项公益活动。”十里铺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

据了解,面对司法所人员力量较单薄、社区矫正教育学习专业力量不够的问题,十里铺司法所将社区矫正人员按照居住区域下划到辖区8个社区,以“司法所+网格员”方式坚持走访对接社区矫正人员及其监督保证人,主动了解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生活、工作、思想等情况,助推社区矫正工作成效。

为提高社区矫正教育学习的专业化水平,该所司法干部“常充电”,所里干部每周坚持学习法律法规2次。邀请辖区法庭、公安部门、律师、公证处等专业力量,对反诈骗、交通肇事、帮信罪等专题讲解并答疑解惑。

让“归正”之路洒满“阳光”

蟠龙镇地处金台区北部,下辖18个行政村,户籍人口40760人,社区矫正对象跨区域往来频繁。蟠龙司法所坚持“感化教育、预防犯罪、胜利回归”工作理念,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做好“五抓”,即抓好谈心谈话、抓好调查走访、学习教育、公益劳动、关心关爱工作。截至目前,全镇累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06人,在册的矫正对象9人均表现良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就业47人。

“我们把制度建设做为立足点,实施庭、所、院共建,同村上召开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把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做为工作的切入点,按照社区服刑人员分为‘严管、普管’两类进行管理,科学合理、因人施策,人性化管控;把宣传做为工作支撑点,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把胜利回归社会作为工作落脚点,整合力量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人文关怀,就业、就学、生活保障等多方位帮扶,促进了蟠龙社会和谐稳定。”蟠龙司法所所长黎文亮说道。

“针对特殊人群相对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我们通过每月教育、日常交谈、思想汇报等方式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力求将社区矫正人员转变为是学法、懂法的法律‘明白人’。”卧龙寺司法所所长时敏说,这样特殊人群不仅可以在回归社会后能自觉守法,还能服务于社会,促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时敏表示,该司法所日常开展集中教育,每个月开展民法典、刑法和交通法集中学习,提高在矫人员的法律意识;通过与矫正人员沟通辩论了解其内心所想,开导化解“疙瘩”;在回归社会面临困难时,协调各方力量接纳刑满释放和解除矫正人员,拓宽其就业渠道、创业门路。

截至目前,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在册124名,接收84名和解除(终止)67名,未发生脱管漏管现象;共核查刑满释放人员共124人,衔接刑满释放人员124人,累计核查服刑人员信息710人,当前安置帮教期内524人。

“让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及安置帮教人员都能顺利回归社会。”下一步,金台区司法行政系统将继续发挥工作职能,强化规范管理常态化、教育帮扶常态化、学法用法常态化、交叉联办常态化、典型培养常态化“五个常态化”工作新做法的推广应用,加速完善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做好社矫中心的三个区域布局、管理和完善,稳步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金台”贡献力量。(李海妮)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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