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12月20日上午,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对邱某、杨某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长安区法院自实行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以来,综合审判庭在刑事审判庭的专业支持下审理的首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自2020年以来,被告人邱某、杨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先后联系上游制造者定制印有与“熊猫、和天下、大重九”等商标相同标识的不同规格香烟礼盒,并将定制的香烟礼盒通过微信朋友圈等平台对外进行销售。公诉机关认为,邱某、杨某从上游定制侵权香烟礼盒共计16万元,向下游销售侵权香烟礼盒共计15万余元,已满足刑事追诉条件,应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论处。
合议庭在充分保障被告人及辩护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基础上,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围绕罪与非罪、犯罪数额、量刑情节等方面,针对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的举证质证、商标权保护范围、知识产权犯罪理论争议等问题展开激烈交锋。本次庭审规范有序,节奏紧凑。
由于案情复杂,在经历4个小时的庭审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自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下移以来,长安区法院创新审判工作机制,不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优化审判资源配置,逐步建立起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平等保护涉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当事人权利。
下一步,长安区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两行动、两措施”,坚持立足审判实际,依托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审判力量,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全链条协同保护机制,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张芸祎)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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