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连日来反复奔走、多方协调,不厌其烦的调解,作为被告我心服口服,我一定会按时履行协议,今天特意从外地赶回来向你们表示感谢......” 2023年12月,一场大雪不期而至,风雪载途路难行,却也阻挡不了当事人李某的脚步,他冒着严寒、不惧路远带着锦旗来到丹凤法院商镇法庭,只为对法官们表达最深切的感谢与赞许。
今年10月,商镇法庭受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原告张某是丹凤县寺坪镇人,常年跟着被告李某的工队在西安干活。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21年9月,原告在工地干活时不慎从架板上摔下,导致后背和腰部受伤严重,经医院诊断为腰椎压缩性骨折,需立即手术并要长时间卧床休养。事故发后,被告李某不仅承担了85000元的医疗费,还安排专人陪同、照顾原告就医,在恢复期间也经常看望、照顾原告的生活。事故发生两年后,原告要求被告赔偿除医疗费外的各项费用共计11万余元,而被告认为原告不讲良心,在他经营困难的情况下还提出高额赔偿金。双方就赔偿协商不成,由此结下“梁子”,原告遂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院。
接到案件后,办案法官认真分析研判了案情,认为虽然目前原、被告情绪激动、分歧较大,但双方有多年合作共事的基础,被告李某平时在工地也很照顾原告张某,而且原告平时干活踏实,人品较好,这就有了较好的调解基础,于是办案法官决定通过诉前调解化解本案。考虑到原告张某身体并未完全恢复,法庭干警立刻与原告所在地司法所取得联系,并驱车前往40多公里外的寺坪镇组织展开诉前调解。刚开始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办案人员与原、被告进行深入沟通,在详细了解到原告的生活难处和被告公司经营状况后,便分头展开调解工作。干警们从争议焦点、相关法规、调解建议等方面对双方摆事实、讲道理,在法庭和司法所做了大量工作后,原被告双方均有了和解意向,调解过程很顺利,在法官的指导下当场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李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65000元,就这样一起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庭所协同”是丹凤法院商镇法庭创新诉源治理“三协同”工作模式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法庭和派出所、司法所等综治单位通过信息共享、协同调解、综合治理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确保“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下一步,商镇法庭将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持续深化诉源治理“三协同”工作模式,让诉源治理“枫”景常驻。(魏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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