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堵门来尝试解决问题可能涉嫌寻衅滋事!”本是一桩普通的经济纠纷,但由于不恰当的处理方式,当事人最终坐上了被告席。近日,西安市长安区法院依法宣判一起因经济纠纷引发的寻衅滋事罪案件,现判决已生效。
袁某、高某与西安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存在经济纠纷,2023年4月初,被告人袁某、高某商议通过封堵该公司大门的方式,迫使公司管理人员尽快解决双方之间的经济纠纷。4月7日至11日间,被告人袁某指使被告人李某、张某、崔某等人驾驶车辆到该公司东门口,将车辆停在门口,拦截向该公司倾倒建筑垃圾的拉土车进出,被告人高某、袁某一直用微信联系了解现场动态。每次西安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封堵,该公司员工均向公安机关报警,民警多次至现场劝阻,但被告人张某、崔某等人拒不挪车,直至确认该公司当晚无法经营后才驾车离开。致使该公司及相关业务公司无法正常运营。4月11日晚,被告人袁某、李某、张某、崔某在封堵现场被公安机关抓获。5月29日,被告人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高某、李某、崔某、张某因与某环保科技公司之间的经济纠纷,借故生非,经公安机关处理,仍多次封堵该公司大门,拦截进出公司的工作车辆,严重影响该公司及相关公司的生产经营,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故判决被告人袁某等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六个月。(张芸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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