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止当事人因一时冲动而离婚,达到维护家庭、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近日,三原法院以诉前调解方式成功挽救了一桩即将面临破碎的婚姻。
原告刘某至法院要求解除与杨某的婚姻关系,承办法官吴巧玉受理案件后,经过详细审查并询问得知:刘某与杨某于2019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儿子3岁,女儿仅仅1岁多,最近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刘某一时冲动到法院要求离婚。同时还解到,之前夫妻双方共同生活中并不存在矛盾纠纷,杨某从未高声和刘某说过话,这次刘某称因一件小事杨某竟然对自己发火了,她无法理解,心灵受到了伤害。了解到这一情况,办案法官认为两人有和好的可能,适合诉前调解。
通过对夫妻双方近几年来感情状况的分析,法官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从感情、道德、心理等角度对二人进行单独的劝解,耐心的做思想工作,告诉双方因一点点琐事就提起离婚过于草率,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做法。最终,在经过近两个小时的不懈劝导下,双方和好如初。(三原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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